史立臣認為,中藥上市后再評價應該盡快提上日程,這對中藥安全、療效將會有很大提升。今年7月1日剛實施的《中醫(yī)藥法》第四十條也提出,國家建立和完善符合中醫(yī)藥特點的科學技術創(chuàng)新體系、評價體系和管理體制,推動中醫(yī)藥科學技術進步與創(chuàng)新。
“比如涉及不同劑型的產品,是否具有相同的臨床等效性,不同基源的藥材入藥后是否有差別,藥品說明書中標有‘尚不明確’標識的內容,是否應當進一步闡明等?蛇m當引入中藥第三方評價機構,由第三方披露研究信息和評價結果,更為公開公正。”史立臣向21世紀經濟報道記者表示。 3/3 首頁 上一頁 1 2 3 |